2026/9/2
人家离婚,是私事。她选择高调宣布,也同样是她的个人选择。我们真正应该关注的,是她丈夫过去是否曾经获得州政府合约,以及其中有没有涉及利益冲突、程序问题或其他值得公众监督的事项。这才是公共利益。不要把一个人的婚姻状况,硬扯成公共议题,更不要拿别人的家庭私事来大做文章。政治人物当然应该接受公众监督,但监督也应该有底线。婚姻本身,并不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能力,也不应该自动成为评断一个政治人物或政府官员的标准。除非这段婚姻涉及道德、利益冲突或其他公共利益问题,否则我们就“Noted”就好。可以质疑政策,可以监督权力,可以追问合约,但没有必要对别人的私生活作出诸多不雅评论。公共利益归公共利益,私人生活归私人生活。这条界线,我们还是应该守住。最后,